程颢(1032-1085)字伯淳,号明道先生;程颐(1033-1107)字正叔,号伊川先生。两兄弟同受家学熏陶,学问渊博且各有侧重。程颢以心性论见长,强调“仁者浑然与物同体”,主张通过内心的修养达到与天地万物合一的境界;程颐则更注重理气关系的研究,提出“理一分殊”的观点,认为世间万物虽千差万别,但其根本原理是统一的。
朱熹(1130-1200),南宋时期集大成者,在继承和发展程氏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理学体系。他将“格物致知”作为认识世界的方法论,并进一步阐述了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的道德实践原则。可以说,“程朱理学”实际上代表了一个综合性的哲学流派,它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,而且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。
总之,“程朱”所指代的不仅是两位先贤个人,更是他们共同开创并由朱熹发扬光大的这一思想传统。这种超越时空界限的文化遗产,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传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