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8个税起征点提高有什么规定】2018年,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迎来重大改革,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个税起征点的调整。这次改革不仅提高了起征点,还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使得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受益。以下是对2018年个税起征点提高相关规定的总结。
一、起征点提高的基本内容
自2018年10月1日起,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。这意味着,纳税人每月工资、薪金等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,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这一调整是国家为了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,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政策。
二、个税改革的其他重要变化
除了起征点的提高,2018年的个税改革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: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所得,如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,统一按年计税。
2. 引入专项附加扣除:允许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,扣除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支出。
3. 优化税率结构:调整了累进税率表,使税负更合理。
三、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影响
| 影响方面 | 具体说明 |
| 税负减轻 | 起征点提高后,许多工薪族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,税负明显降低。 |
| 政策公平性增强 | 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,不同家庭情况的纳税人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减税。 |
| 激发消费潜力 | 减税政策有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,从而刺激消费。 |
| 税务管理更规范 | 新的个税制度要求单位代扣代缴,增强了税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。 |
四、个税计算方式的变化
在2018年之前,个税采用的是“按月计征”的方式,而改革后,实行“按年计税、按月预扣预缴”的方式。这种变化使得年终汇算清缴更加合理,避免了因收入波动导致的税负不均。
五、适用对象
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有工资、薪金等收入的居民个人,包括企业职工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个体工商户等。
六、总结
2018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步,标志着我国税收制度向更加公平、合理方向发展。通过提高起征点和引入专项附加扣除,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,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附:2018年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(简要)
| 级数 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 1 | 不超过36000元 | 3% | 0 |
| 2 | 超过36000至144000元 | 10% | 2520 |
| 3 |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 | 20% | 16920 |
| 4 |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 | 25% | 31920 |
| 5 |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 | 30% | 52920 |
| 6 |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 | 35% | 85920 |
| 7 | 超过960000元 | 45% | 181920 |
(注:以上为2018年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)
如需了解具体个税计算方法或专项扣除申报流程,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。


